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文艺特长生招生简章 |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 2005-11-22 15:17:34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0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器乐、舞蹈、声乐、表演方面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对象 1、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文艺特长突出者(对于有等级考试的项目需取得国内该专业业余水平等级证)。 3、理科考生招生对象为我校招生的所有省(区\市),文科考生限定在陕西、河南、山西、山东、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湖南、辽宁省。如有变动以我校正式公布的2006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收类别 1、器乐类:除电声乐器、键盘、中音号以外的其他乐器。 2、舞蹈类:男生身高1米70以上,女生1米60以上(友情提示:不招收只会跳街舞、霹雳舞者)。 3、声乐类:民族、美声、通俗唱法。 4、表演类:主持人、小品。 艺术特长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2006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以内。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可以在网上了解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文艺特长生招生信息,并下载《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也可以来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报名资料。 2、请考生于2005年12月23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所在中学开具的介绍信、个人简历、文艺特长项目获奖(级别)证书的复印件及音像资料(限VCD)、报名费100元一并寄至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注明“××考生××专业 文艺特长生报名”字样,或于12月22~23日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考生需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粘于《报名表》上,另一张用于准考证。 特别提示:陕西省考生报名时须将获奖(等级)证书的原件带来核对,其他地区考生在专业测试时交验获奖(等级)证书的原件。 3、除获奖(等级)证书原件外,考生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试办法 1、我校将通过初试和复试来确定最后人选。陕西省考生直接来我校参加文艺特长初试,陕西省以外考生将通过考生报送的音像资料、获奖(等级)证书等资料进行初试考核。初试合格者参加复试,我校将依据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人选。通过复试的同学自愿与我校签订协议,对已生效的文艺特长协议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高考中予以降分录取优惠。 2、有关文艺特长测试(初试和复试)的具体考试时间以我校的通知为准,也可上网在我校“招生就业”栏目中查看考试时间安排。 3、我校进行的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替代各省统一组织的文艺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须按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生人选。
五、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联系人:宋老师(手机:13088998929) 李老师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电话:029—82668265 传真:029—82668261 联系人:张老师(手机:13193397600) 沙老师 2、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3、招办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北门东侧50米 4、团委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青年之家一楼西南角 5、网 址:登录www.xjtu .edu.cn 点击“招生就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文艺特长生入校后按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 2、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 3、考取我校的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竖琴等专业的文艺特长生,入学后需要自备乐器。
测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测试内容
类别 初试内容 弦乐 自选一条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 管乐 自选一条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 民乐 自选一条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 打击 自选两种打击乐器,演奏乐曲各一首 舞蹈 跳一支自选舞蹈 声乐 自选两首歌曲 表演 朗诵一篇短文/诗、唱一首歌、跳一支舞、表演一个小品
类别 复试内容(除舞蹈和表演外,其他类别的考生均参加视唱练耳的考试) 弦乐 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另一首自选乐曲、乐队困难片段视奏 管乐 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另一首自选乐曲、乐队困难片段视奏 民乐 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另一首自选乐曲、乐队困难片段视奏 打击 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另一首自选乐曲、视奏 舞蹈 不同于初试的另一支自选舞蹈、即兴表演模仿 声乐 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另一首歌曲、即兴演唱 表演 自备两种不同风格的虚拟主持、表演一个即兴命题小品
二、陕西省西安市考点测试时间
初试时间 2006年1月4日全天 复试时间 2006年1月 7日全天
三、北京市清华大学考点测试时间
初试/复式时间 2006年1月13-16日全天 说明:测试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化,如有时间变动,招生办公室将临时通知考生。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200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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